7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春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内司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就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杨子义陪同。
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天赐智慧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春晖养护院等地实地检查,随后听取了我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进行审议发言,分别就如何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出意见及建议。
检查组要求,要切实提高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敬老、爱老、助老意识,不断提高老年人自觉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还要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伤害、遗弃、虐待老人的违法行为,大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和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不断强化各级老龄机构的组织和监管职能,作为专门负责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老龄办要发挥好监督职能。
杨子义表示,此次执法检查对政府工作是一个推动和促进,市政府会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力支持老年人事业的发展,使我市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记者韩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