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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副市长王义光陪同

 时间:2018-05-14    来源:七台河日报

 

  5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春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王义光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汪清湖省级湿地公园,专家接待中心的湿地界碑、界桩、标牌体系,钟楼的宣教馆等地进行实地检查。

  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检查组成员进行了审议发言,就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提出意见及建议。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认真履行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在管理体系、保护机制和执法力度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使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呈现可喜局面。检查组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湿地保护认识;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湿地保护能力水平;科学制定规划,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关系到千秋万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在湿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乃至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主动作为,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造福百姓。

  王义光表示,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一定会处理好湿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我们将认真梳理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将条例贯彻落实好,保护开发利用好湿地资源,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记者韩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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