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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十四期)

 时间:2018-06-23    来源: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协调联络组 打印

  

(第十四期)

  

  近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六批次,共3件举报案件,受理编号分别为1789号、1793号、1867号。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1789号:“一是4年前,有人在桃山西南侧挖山毁树建成多栋楼房,经营汽车修理和饭店。二是2016年市消防支队道北侧,有人破坏绿化林砍伐100多棵杨树,建加油站。”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4年前,有人在桃山西南侧挖山毁树建成多栋楼房,经营汽车修理和饭店)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所反映的“桃山西南侧”实为七台河市桃山区旭日街与松涛路交叉口,原有2处一层建筑,建成时间为1994年、1995年,占地面积分别为611.1平方米和516.0平方米,原产权人为七台河市房产局住宅公司,后经多次转让,现产权人为七台河市隆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核实处理情况

  接到案件交办函后,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部门配合认真处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经对举报案件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发现有圈占林地情况。经初步调查,自2006年开始,七台河市隆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原有面积基础上,通过不断蚕食的方式,圈占林地。

  市委市政府责成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继续深入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此案件历史形成时间久远、成因复杂,涉及多个执法部门,需履行行政和司法程序较多,在2019531前整改完毕。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2016年市消防支队道北侧有人破坏绿化林砍伐100多棵杨树,建加油站

  (一)基本情况

  案件地点位于七台河市桃山区沿河街市消防支队道北侧。20163月,市规划委员会同意七台河隆发生物科技研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地建加油站。但该公司未取得征占林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林地。目前,加油站并未建设。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4月,七台河市林业局已经对七台河隆发生物科技研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处理。经查该公司占用林地面积3074平方米,七台河市森林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处以行政罚款30740.00元,并责令该企业在秋季植树期原地还林200株绿化树,20181130日前整改完毕。

  市委市政府责成市林业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还林,并保证成活率。

  二、受理编号1793:“中心河乡新兴村旁有一焦化厂,生产期间两个烟囱排放黑烟并产生异味,空气中弥漫着刺鼻臭味,此情况已持续10余年,举报人多次向区里、乡里和村里反映未果”。

  此案件与第十六批1705号案件重复,已经办理,情况已报送。已于2018622日(第十三期)进行了通报,并在七台河日报、七台河电视台、七台河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受理编号1867:“七台河市桃山水库北岸有一果园,有人正在果园内打药,该果园内还有市民野炊、烧烤。举报人认为上述行为会污染水源,要求给予查处”。

  此案件与第十二批1225号案件重复,已经办理,情况已报送,已于2018618日(第十一期)进行了通报,并在七台河日报、七台河电视台、七台河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以上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最终以省级信息公开为准。

  

 

七台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协调联络组

201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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