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丽,女,汉族,1964年1月生,山东肥城人,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七台河市政府副市长。
1982.09-1986.07 东北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生
1986.07-1990.10 七台河市农委生产科科员
1990.10-1994.04 七台河市农委生产科副科长
1994.04-1996.11 七台河市农委生产科科长
1996.11-2001.12 七台河市农委副主任(其间:1998.09-2000.07
在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0.09-2001.07 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
2001.12-2005.12 七台河市新兴区委副书记
2005.12-2008.12 七台河市新兴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12-2009.02 待分配
2009.02-2010.10 七台河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
2010.10-2011.01 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1.01-2012.01 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2.01- 七台河市政府副市长
(2009.12-2012.12 在吉林大学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习,
获农业推广硕士学位;2010.09-2013.07 在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
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班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工作分工:
负责文教卫生、体育、外事、旅游、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及本战线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事侨务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地震局。
联系市科协、日报社、文联、社科联、红十字会、新华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