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下发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提升倭肯河沿岸工业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水平,解决物料堆场无组织排放及厂区扬尘问题;督促企业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全面落实。
二、文件下发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一)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二)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
(三)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环规﹝2017﹞3号)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体检式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2018年6月10日前)
采取企业自查,各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排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抽查的方式开展。
(二)全面整改(2018年6月11日-2019年6月30日)
全面整改阶段要按照“分类整改,依法依规处理,限时完成”的原则,分为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两类。
(三)联合复核(2018年9月30日-2019年6月30日)
2018年9月30日前,倭肯河沿岸企业对此前应完成整改任务自行验收,将整改报告报市、区倭肯河沿岸工业企业整治办公室备案。
2018年10月20日前各区政府组织完成工业企业整改的现场核查工作;2018年10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完成抽查复核工作。